护理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发展历程:《护理学报》原名《南方护理学报》,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南方医科大学主办,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份护理学报。1995年7月正式创刊,当时名为《南方护理杂志》,小16开本,双月刊,48页,军内赠阅每年3000册;1999年2月以《南方护理学报》面世,自办发行加赠阅,年发行1.2万册;2000年改版为大16开本,双月刊,页码增至64页,邮发和自办发行相结合,年发行1.5万册;2002年页码增至80页,年发行2.1万册;2004年改双月刊为月刊,页码64页,年发行14万册;2005年页码增至96页,年发行18万册。栏目介绍:本刊辟有专家论坛、论著、研究生园地、调查研究、综述、临床护理、中医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循证护理、个案研究、药械护理、社区护理、国外护理、基层来稿、护理创新、学术争鸣、短篇报道、读者 作者 编者等栏目,并开辟以彩图和文字说明为主的医院介绍专栏,同时兼营广告业务,欢迎来电来函联系。国内数据库收录及获奖介绍:2001年被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2002年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2003年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评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同年被国家科技部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军优秀医学期刊”。征订信息:本刊为国际期刊标准大16开本,国内统一刊号:CN 44—1631/R,国际连续出版刊号:ISSN 1008-9969。每月20日出版,定价7元/册,全年84元。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邮发代号:46—200,国外发行代号:4831 BM。编辑部全年接受邮购,邮购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护理学报编辑部。                

2024江西卫生职称新政,晋升全攻略!

时间:2025-01-10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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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称

(一)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二)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三)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四)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二)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三)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四)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五)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卫生中级职称考试。本科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分为省市、县区、基层三类,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类、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县区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省市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同一年不可申报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职称。对已取得基层类、县区类卫生副高级职称的,申报高一类别的卫生正高级职称,须先取得高一类别的卫生副高级职称。

省市类、县区类、基层类卫生高级职称分别对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 号)规定的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高级职称采用实践能力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实践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考试成绩3年有效。

一、基本条件

第一条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

(四)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的,申报省市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申报县区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乡镇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第二条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二、高级职称具体条件

2024年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 号)。可下载附件查阅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审条件及工作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