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发展历程:《护理学报》原名《南方护理学报》,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南方医科大学主办,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份护理学报。1995年7月正式创刊,当时名为《南方护理杂志》,小16开本,双月刊,48页,军内赠阅每年3000册;1999年2月以《南方护理学报》面世,自办发行加赠阅,年发行1.2万册;2000年改版为大16开本,双月刊,页码增至64页,邮发和自办发行相结合,年发行1.5万册;2002年页码增至80页,年发行2.1万册;2004年改双月刊为月刊,页码64页,年发行14万册;2005年页码增至96页,年发行18万册。栏目介绍:本刊辟有专家论坛、论著、研究生园地、调查研究、综述、临床护理、中医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循证护理、个案研究、药械护理、社区护理、国外护理、基层来稿、护理创新、学术争鸣、短篇报道、读者 作者 编者等栏目,并开辟以彩图和文字说明为主的医院介绍专栏,同时兼营广告业务,欢迎来电来函联系。国内数据库收录及获奖介绍:2001年被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2002年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2003年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评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同年被国家科技部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军优秀医学期刊”。征订信息:本刊为国际期刊标准大16开本,国内统一刊号:CN 44—1631/R,国际连续出版刊号:ISSN 1008-9969。每月20日出版,定价7元/册,全年84元。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邮发代号:46—200,国外发行代号:4831 BM。编辑部全年接受邮购,邮购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护理学报编辑部。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政策核心信息

时间:2025-08-22 14:16:43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卫生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满6年以上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且连续执业满3年以上

4.在岗时间应在上一级职称评审通过后不低于4年

5.在评审岗位以及同等岗位上,已经达到相应职称的年龄或者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教育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后发表的学术论文具有重要学术影响

2.参与主持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或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发表过一篇SCI收录论文或者两篇CSCD、SSCI收录论文

4.撰写过医学类专业著作一本或参编三本

(三)临床能力

1.在临床医疗工作中,连续3年每年都获得满意的评价

2.参与过大型疾病的诊治工作,并且有重要贡献

3.获得过国家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如国家卫生计生委优秀专业人才等)

二、申报材料清单

1.年度考核材料: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2.医德考评表: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医德考评表

3.学历材料:

申报学历(学位)证书

中专及以上其他学历(学位)证书

4.资历材料:

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

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5.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先评后考对象相关材料

6.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到城乡基层服务材料:《医师到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医师到基层服务时间折算/视同情况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荣誉材料:荣誉、表彰,奖项,社会地位、社会兼职

8.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任期内援外、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材料: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三、评审标准

(一)副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3.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4.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5.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8.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9.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2份

10.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二)正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材料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2项

3.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

4.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5.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2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3份

8.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2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各附1份分析报告

9.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3份

10.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2份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28日

2.单位审核公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

4.卫生健康部门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五、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时间:7月30日至8月28日

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截止时间9月3日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时间:2025年7月5—6日

到基层服务经历认定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六、特殊政策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政策

1.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其中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市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2.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视同为合格,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视同完成认定一线医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3.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提交评审

4.相关政策倾斜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一次性享受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取得至少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