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发展历程:《护理学报》原名《南方护理学报》,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南方医科大学主办,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份护理学报。1995年7月正式创刊,当时名为《南方护理杂志》,小16开本,双月刊,48页,军内赠阅每年3000册;1999年2月以《南方护理学报》面世,自办发行加赠阅,年发行1.2万册;2000年改版为大16开本,双月刊,页码增至64页,邮发和自办发行相结合,年发行1.5万册;2002年页码增至80页,年发行2.1万册;2004年改双月刊为月刊,页码64页,年发行14万册;2005年页码增至96页,年发行18万册。栏目介绍:本刊辟有专家论坛、论著、研究生园地、调查研究、综述、临床护理、中医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循证护理、个案研究、药械护理、社区护理、国外护理、基层来稿、护理创新、学术争鸣、短篇报道、读者 作者 编者等栏目,并开辟以彩图和文字说明为主的医院介绍专栏,同时兼营广告业务,欢迎来电来函联系。国内数据库收录及获奖介绍:2001年被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2002年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2003年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评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同年被国家科技部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军优秀医学期刊”。征订信息:本刊为国际期刊标准大16开本,国内统一刊号:CN 44—1631/R,国际连续出版刊号:ISSN 1008-9969。每月20日出版,定价7元/册,全年84元。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邮发代号:46—200,国外发行代号:4831 BM。编辑部全年接受邮购,邮购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护理学报编辑部。
财政厅发文,限制进口医疗设备采购
时间:2023-04-14 09:16:33
01、财政厅:除2种情况,优先国产
近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采购目录》)。
新版《采购目录》强调,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对该省进口产品采购核准情形作出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医疗机构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情形。
具体而言,采购人必须满足以下2类情形,且在采购活动前经财政部门核准的,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01、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0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对于未获得财政部门同意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说明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已由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仅表明进口产品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因此限制潜在的同类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更不能限制或者拒绝同类国内产品中标、成交。
02、多地下令,严格限制进口
相较于“国产优先”,近来年,越来越多的省份对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几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其余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政策,需优先采购国产产品。
宁夏财政厅印发《关于优化自治区本级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采购人必须满足以下4类情形(除备案和不审批的特殊情形外),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具体包括:
1.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中国境内有国产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无独有偶,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也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采购进口设备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中国境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
4、国内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求。
更为直接的是,杭州市财政局明确提出进口产品采购总额下降目标。
该局指出,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除满足特殊需求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总额自2021年起三年内,年均下降10%以上。
03、进口设备入院,面临“最严”审核
除了允许考虑进口产品的情况越来越少,日趋严格的进口采购审核也进一步控制了医疗机构盲目采购进口的倾向。
早在2016年,重庆市进口医疗设备集中会审制度之下,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就有334台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集中会审”后被拒,占申报数13.98%。
时隔几年,各地的审核程序也愈发细化、精准,早已不是象征性“走个过场”就行的。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立医院未经批准禁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其中重点审查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的论证意见,不具体、不明确的论证意见,将无法通过审核。
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的通知》,明确专家论证意见只用“优于”“高于”或“好”“差”等描述性语言而不阐述具体差异的或者论证意见含混不清的,均属于无效意见。
深圳市财政局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明确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其中,必须针对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同类国产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也就是说,审查进一步升级,仅仅论证“进口优于国产”,彻底行不通了,国产设备能够满足的,必须优先采购国产。
在对进口的严格准入与审核下,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设备将更多为国产器械留出发展空间。